父母給愛的方式必須設限,忍一時,能給孩子更強壯的心靈、更卓越的競爭力,停止溺愛,永遠不嫌遲!
「為人母者,不患不慈,患於知愛而不知教也。
愛而不教,使淪於不肖,陷於大惡,入於刑闢,歸於亂亡,非他人敗之也,母敗之也。」《資治通鑑》作者司馬光在《溫公家範》這麼說。
對溺愛世代的父母,這句話無疑是當頭棒喝。
這群父母往往給了太多的愛,卻不知道「該給什麼」、「該給多少」?
友緣基金會執行長廖清碧表示,現代孩子最需要具備的十一種大能力(編按:十一種能力包括:同理力、自信力、勇敢力、接納別人的能力、適度的表達力、決定的能力、等待力、親和力、尊重力、合作力、智慧力),經過核對後發現:被寵溺的孩子幾乎樣樣缺乏。
尤 其,父母溺愛孩子的「首要傷害」,會造成孩子缺乏同理心。
因為孩子從未被父母喝叱「不行!」,他就無法體會別人的情緒、需要、想法。
被溺愛的孩子也容易沒 有自信,因為父母為他做了一切,他還能做什麼?
而總是伸出一隻手要幫孩子的父母,也要小心孩子表達力會有問題,因為在他還沒表達前,父母就已為之代勞了。
所以,不論你的溺愛是放任型,或是過度保護型,父母都要謹記四口訣:「停、收、等、慢」,收回一隻手,讓孩子自己面對問題。
首先,要停下來。
停:給愛前,先問這是誰的需要?
溺愛的父母在行事前要停下來問問自己:「我現在要替他做的,是我的需要,還是孩子的需要?」
第十屆梁實秋文學獎散文創作類佳作,樊雪春寫的〈我看見我的女兒〉一文,內容就描述她母親給她的是一份「專斷的愛」:
成長的歲月中,她嫌我洗澡洗不乾淨,帶著菜瓜布好心的把我拎進浴室,做一場脫皮之旅,她洗得很高興,我則是低著頭像一隻代宰的羔羊,就這樣一直幫我洗到十八歲。
她嫌我的頭髮太長,蓋住了眼睛,把我拎到理髮店,剪一個西瓜皮。
理髮師一面剪,我一面掉著眼淚……如果我拒絕吃下當歸雞,她會滿懷憤怒的把雞吃光光……「沒人要的雞我自己吃。」她恨恨的說。
「母親的背影,是我最熟悉的姿勢。」樊雪春這段話隱喻著,母親的好意和子女的需要經常背道而馳。
因此,父母在給愛的時候,一定要問自己:這是誰的需要?
收:孩子的問題,留給他們解決
第二,有些事要收手,好父母最好是少一隻手。
父母應該問:「現在發生的問題,問題所有權人是誰?」
讓孩子處理屬於他自己的問題,是一件很重要的事。
政大心理系教授鍾思嘉指出,父母這樣做並不意謂停止對孩子的愛,而是肯定孩子處理問題的能力。
「這個管教態度對子女而言,就像送給子女一份『信任他』的禮物,不用花錢,卻是一份無價禮品。」
如何劃分問題所有權?可以問自己兩個問題:「這事有沒有干擾或妨礙到我的生活?」、「這事對孩子和他人是否造成傷害,甚至危害生命安全?」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,就不關父母的事,父母要收手,不要剝奪孩子解決問題的機會,父母只要從旁鼓勵和注意就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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