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當我們脫口說的一句話、肢體做的一件事”
請仔細想想是否已經影響到孩子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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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訪撰文/林明佳
諮詢/千代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潘莉華
首府托兒所所長 黃秋華
不管是耳熟能詳的龜兔賽跑故事,讚揚「堅持」的美德,或是「阿甘正傳」電影中主角的「正直善良」,到暢銷書籍《佐賀阿嬤給我的人生禮物》傳遞的「樂觀」精神,以及《從女工到google台港業務總經理》一書中敘述母親給予的人生智慧,在在顯示「品德」對一個人的重要性。
Part1‧理論篇theory
生兒育女是人類的神聖天職,但學會如何當父母卻是一生的課題,對於許多家長而言,「教養」是個沉甸的擔子,甚至令他們感到驚慌失措,千代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暨千代兒童教育協會會長潘莉華表示,成為父母親之前應該要先學習如何當父母,有些夫妻在孩子誕生後,可能因為慌亂或工作忙碌,而將教養孩子的重責大任全丟給老一輩、安親班、幼稚園或保母等。
先學習做父母
潘莉華執行長強調,夫妻在孕育生命之前,雙方的身心皆應處在健康的狀態下,並先學習如何當父母,包括思考如何為孩子安排良好的成長環境,如何安排時間照顧孩子,在上述條件準備充分後再來孕育新生命,因為唯有良好的家庭氣氛、和睦的夫妻關係,才能使孩子在健全的環境中快樂長大,並養成良好的品格行為。
家庭是孩子最早接觸的學習場所,對於孩子日後的性格和品德皆有深遠的影響,首府托兒所所長黃秋華表示,夫妻除了在教養原則上要達到一致外,也要與家庭其他成員(例如:爺爺、奶奶等)做好溝通,不要有一方出現袒護、溺愛孩子的情形;此外,幼兒的模仿力強,許多學習都是模仿而來,而其仿效的對象通常以主要照顧者─即父母為主,所以父母在幼兒品格教育的成敗上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。
3~7歲,品格養成關鍵期
黃秋華所長表示,0~2歲的嬰幼兒屬於「無律期」,其身體與腦部尚在發展,在思考和情感上較不成熟,像個小原始人一般;3~7歲屬於「他律期」,孩子學會從大人的眼神或命令來規範自己,此階段也是品格養成的關鍵黃金期,需要父母和學校老師共同奠定孩子品格的基礎、灌輸其是非對錯的價值觀念,讓他有分辨對錯、趨善避惡的能力。
7~11歲邁入「自律期」,孩子開始學習進行自我管理,如果等到孩子7歲後才開始進行品格教育,則想要矯正其不當的品格行為,勢必需要花上更多心力與時間,因為這時期的孩子自主性高,容易出現「以前都沒說不行,為什麼現在卻說不可以」的反抗心理。
Part2‧實踐篇practice
「品格聽起來好抽象,究竟品格要怎麼教呢?」潘莉華執行長表示,品格代表一個人的品性和他的人格,也就是他在品德修養上的高度,品德是放諸四海的行為準則,也是為人處世的根本;「品格教育推展行動聯盟」(以下簡稱品盟)所歸納出的現階段「台灣人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品德」有18項德目:即「誠信」、「仁義」、「廉潔」、「羞恥」、「尊重」、「公德」、「守法」、「責任」、「勤奮」、「自律」、「感恩」、「助人」、「公平」、「勇氣」、「包容」、「禮節」、「謙虛」、「知足」。如何讓這些基本的德目深入孩子日常生活中,而逐漸內化成孩子心靈的一部份,就是「品格教育」追求的目標。
(詳文請見2009年3月號BabyLife育兒生活雜誌) |